免責聲明

  1. 適用範圍

本通知適用於:

a. com.hk之使用;

b. 本伺服器或任何其他com.hk伺服器所儲存或取得的資料(「有關資料」);及

c. 任何透過com.hk及香港珠寶雜誌有限公司(「本公司」)提供或閣下(「使用者」)藉其索取或獲得之貨品或服務。

本通知限制HKJJAshop.com.hk、本公司及其聯營公司、子公司、僱員、代理人、承辦商及任何第三方資料供應者(統稱「HKJJA Shop」)就該等使用、有關資料、貨品及服務所承擔之責任。

 

  1. 版權

有關資料可能受到知識產權法律及權利(包括但不限於保護版權之法例)的保障。如使用者下載、複製、傳送、刊印、儲存或以其它形式使用有關資料,而事前並未獲得上述權利擁有人的同意,使用者可能侵犯上述法律或權利。使用者須自行查明會否出現上述侵犯(「侵犯版權」)的情況。

 

  1. 一般免責聲明

HKJJA Shop明確表示不對下列事宜承擔責任或作出陳述或保證:

a. com.hk或有關資料的質量、運作、使用、準確性或時效,或對任何目的之適合性或用途;

b. 透過com.hk或根據有關資料索取、提供或獲得之任何貨品或服務;

c. 瀏覽com.hk或有關資料時不受干擾,或資料正確無誤,或有關資料不含任何電腦病毒或不具污染性或破壞性;

d. 有關資料不會令使用者或其他人士反感或厭惡;

e. 有關資料含有或會引致錯誤、遺漏或失實陳述。

HKJJA Shop並不認可或推薦有關資料提及的任何人士、機構、名稱、產品或服務,而有關資料亦不代表HKJJA Shop的觀點或意見。HKJJA Shop不會參與使用者與第三者就有關資料或透過HKJJAshop.com.hk而進行的交易,但以書面另有說明者除外,而即使參與,亦僅限於所說明的程度。

 

  1. 第三方貿易商

本公司可能在HKJJAshop.com.hk寄存由第三方貿易商經營的服務供應商。倘閣下欲使用、訂購或接收其任何服務及/或產品,請留意閣下提供的任何可辨識的個人身份資料一經傳送予有關貿易商後,便超出本公司所能控制,此不在本公司保護範圍之內。

 

  1. 第三者網站

HKJJAshop.com.hk或會包含第三者提供的資料或其他網站的連結。HKJJA Shop對於任何不受其直接控制的第三者資料或其他網站(無論是否與HKJJAshop.com.hk連結)的運作或內容,概不承擔任何責任。倘其他網站未經HKJJA Shop事先同意而裝設與HKJJAshop.com.hk的連結,HKJJA Shop保留權利要求剔除有關連結。

 

  1. 責任限制

無論是基於侵權、合約、法例或其他方面(包括但不限於疏忽、違約、誹謗或侵犯知識產權),HKJJA Shop均不會就下列事宜向使用者或任何第三者承擔任何責任:

a. 任何直接損失;

b. 任何相應產生或間接的損失(包括但不限於收入或盈利的損失);或

c. 使用者或任何其他人士因為有關資料或使用com.hk而導致或招致使用者須對任何其他人士承擔的責任。

 

  1. 保密

HKJJA Shop並不保證任何透過HKJJAshop.com.hk傳送的個人或其他資料或數據的保密性(並拒絕為此承擔責任)。HKJJA Shop的現行做法是採取合理措施以維護保密性。

 

  1. 服務的供應及適合性

HKJJA Shop並不保證HKJJAshop.com.hk所載者為最新或準確的資料或內容,或在HKJJAshop.com.hk所介紹的產品或服務均有供應。HKJJA Shop可未經通知而隨時更改HKJJAshop.com.hk的內容。

 

  1. 使用者的責任

基於HKJJA Shop容許使用者瀏覽有關資料及/或使用HKJJAshop.com.hk,使用者承諾:

a. 不會進行或容許進行任何侵犯版權的活動;

b. 不會利用有關資料或com.hk之使用權,作任何非法、不當、淫褻或誹謗的用途;

c. 採取一切措施,確保有關資料不會損害使用者的資料或系統;

d. 確保閣下向本公司提供的一切資料,均為閣下深知屬於真實及準確之資料;

e. 容許HKJJA Shop對有關資料的使用進行研究調查;

f. 接納本通知所載的一切HKJJA Shop免責聲明及責任限制條款;

g. 接納不時適用的HKJJA Shop個人資料政策。

 

  1. 補償

有關HKJJAshop.com.hk之使用,使用者同意就任何因閣下違反本文所載條款或因疏忽而引致的一切損失、損害、申索、要求、責任、費用(包括法律費用)及開支,向HKJJA Shop作出補償並使HKJJA Shop免受損失。

 

  1. 法律及可分割性

本通知受香港法律所管轄,而本通知每個部分的應用僅限於該法律所允許的程度。若本通知內有任何部分在任何司法管轄區被禁止或無法執行,只有被禁止或無法執行的部分在該司法管轄區宣告無效,但不會使本通知其餘部分無效或該部分在其他司法管轄區的合法性或可執行性均不會受到影響。本中文僅供參考之用,若中、英文本的文義出現歧異,應以英文原文為準。